征1—5
离休干部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参数表
            缴纳 执行时间 文 件 依 据
比例
享受公费医疗机关单位 由财政 筹集 2000年4月1日 津党组发(2000)4号
享受公费医疗事业单位 由财政 筹集 2000年4月1日 津党组发(2000)4号
自收自支事业单位 按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费工资总额 0.7% 2000年4月1日 津党组发(2000)4号
享受公费医疗中央驻津 —— —— 2000年4月1日 津党组发(2000)4号
市、区所属企业 按本单位养老保险月缴费基数 0.7% 2000年4月1日 津党组发(2000)4号
转制科研院所 按本单位养老保险月缴费基数 0.7% 2000年7月1日     (2000)4号
  注:1.市、区所属企业指国有、城镇集体企业、股份制企业、联营企业,不包括私有企业。缴纳比例自1999年11月1日至
                2000331日按本单位养老保险月缴费基数的0.6%缴纳[津党发(99)32]
      2.转制科研院所制市属开发型院所和总公司(集团公司)所属信息类研究院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