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支2-19 | |||
| 本市门(急)诊大额补助结算 | |||
| 类型 | 申请方提供材料 | 政 策 说 明 | 办理时间 |
| 本 市 门 诊 大 额 医 疗 费 补 助 |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医保证》 | 1、2003年补助起点金额为800元,封顶金额为5000元。大 | 每月10日前由单 |
| 原件及复印件。 | 于5000元,小于800元的费用由个人帐户支付或自费。 | 位经办人汇总后,到 | |
| 2、全市定点医疗机构的有效单据(需本 | 2、2003年报销比例:在职50%、退休<70岁报销60%、退 | 分中心办理结算。 | |
| 人签字)。 | 休>70岁报销70%、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老工人80%。 | ||
| 3、与有效单据对应的门诊病历、处方底 | 3、上次申报费用已达封顶金额的,剔除自费、拒付部分 | ||
| 联各种检查结果、治疗记录等。 | 后,未达到封顶金额的可递补申报。 | ||
| 4、在全市定点零售药店购药的有效票据 | 4、大额补助不含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 ||
| (需本人签字)和与之对应的定点医疗机构外 | 5、在门(急)诊用血,“全血”支付60%,“成份血” | ||
| 购处方(需医保科章、医院外购章)。不符合 | 支付70%,将此项填在9号表“其它”栏。一级医院输血自负比 | ||
| 该项规定,自行在药店购药的不予支付。 | 例职工和退休人员提高5%,建国前老工人提高2%。 | ||
| 5、各种门诊费用清单(无门诊费用清单 | 6、处方剂量规定:一般处方3—7日量、慢性病2周量,肾 | ||
| 需在处方上标明各药价格)。 | 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和糖尿病降糖药可以开一个月药量。 | ||
| 6、单位填写《大额单位汇总表》、《大 | 7、年度累计发生费用达1500元以上时,可做第一次申报 | ||
| 额明细表》。 | 第二次以上申报时,要求累计发生费用应达500元以上。年终 | ||
| 最后一个月的申报不受此限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