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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定点医疗机构有新的调整规定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有关文件精神,经天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认定,市社保中心对2003年度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以下简称定点医疗机构)进行了重新确认并签署了《天津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院医疗服务协议》。园区社保中心依据相关规定调整了具体经办政策,内容变更如下:
  一、原中国铁路第十八工程局中心医院现更名为天津市海河医院,化工部第一设计院职工医院更名为中国天辰化学工程公司职工医院,天津市西青区滨水医院更名为天津市西青区中美医院,汉沽区安定医院与汉沽区汉沽地段医院合并更名为汉沽区社区医院。上四家均被确认为2003年度定点医疗机构,其医院级别不变。
  二、三级医院中的泰达国际心血管病医院、一级医院中的天津市中医药研究院医疗中心为新确认的2003年度定点医疗机构。
  三、天津市劳动卫生职业病防治所、天津市和平区解放桥卫生院因合并而取消资格。
  四、天津市妇保医院(原天津市妇女保健所)因存在机构合并变更问题,自2003年7月1日,暂停定点医疗机构待遇,待机构变更情况核实后再做决定。
  五、天津市红桥区铃铛阁医院、红桥区芥园医院因存在违反医疗保险规定问题,市中心未与其签定2003年度定点医院医疗服务协议。自2003年7月1日起,暂停止向该两所医疗机构开具《住院资格确认书》,在该两所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也不再予以结算支付。
  六、其它定点医疗机构与2002年度定点医疗机构相同。
  七、2003年度被取消的定点医疗机构名单:
  西青区辛口镇卫生院、汉沽区后姑卫生院、汉沽区双桥卫生院、汉沽区蔡家堡卫生院、蓟县九百户乡卫生院、蓟县三岔口乡卫生院、蓟县西塔庄乡卫生院、蓟县洪水庄乡卫生院、蓟县小港乡卫生院、蓟县官场乡卫生院、蓟县西龙虎峪乡卫生院、静海县二堡乡卫生院、静海县北肖楼乡卫生院、静海县杨成庄乡卫生院、宁河县造甲城镇卫生院、宁河县潘庄镇大贾卫生院、宁河县宁河镇大辛卫生院、宁河县丰台镇后已坨卫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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