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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改革后,如何就医看病省钱?
医保改革后,参保职工选择“定点医院”,是由自己决定的。正确地选择“定点医院”就医,不仅关系到就医是否方便,而且还关系到医疗费用是否节省。
目前我国医院是按其规模和技术等诸方面的条件, 分一二三级。医院收费标准,也是根据医院的等级而确定的。医院等级越高,医生技术职称越高,挂号费、治疗费和住院费就越高。
过去公费、劳保医疗时,医疗费用由单位报销,个人对此并不在乎。可医保改革后,医疗费用个人承担一定比例,特别是门诊医疗费用,花的是自己个人帐户上的钱。这笔钱超支自付、节约归己,必须精打细算。 也正因如此,有人提出了“小病在社区,大病去医院;小的不舒服,自己去药店。”
另一方面,为了合理利用医疗资源,节约医保基金,各地在制定医保政策时,也对住院医疗费用的报销比例和起付标准,根据医院等级的不同,确定了不同的比例。等级越高,起付标准越高,报销比例越低。如我市为鼓励参保人员到社区和一级医院就医,对一二三级医院设立了不同的起付标准。(2001--2002年度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一级医院900元,二级医院1100元,三级医院1300元)。
在级别低的医院看病,收费价格低,报销比例高,那现在为什么人们还都挤在大医院呢?首先是人们的就医观念需要转变。大医院看专科拿手,但在一些普通病治疗上,未必比小医院好。其次是小医院及社区卫生站的医护人员也确有个提高技术水平的过程。其三是建立医院间的转诊制度。许多患者不愿去小医院或社区就医,其根本原因是怕耽误了病情。如果有了顺畅的转诊制度,重病患者就能从小医院快速地转到大医院。
因此,在参保职工转变就医观念的同时,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必须同步跟上。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实现让参保职工少花钱,看好病的愿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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